遭受家暴对待是否可以离婚?家庭暴力致对方伤残应付哪些责任?
2023-05-19 13:19:35 来源:律速网
其实像家庭暴力的这样的事情,在我国的一些偏远地区的发生度是非常高的,并且家庭暴力对对方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但是由于当事人对我国法律的模糊,致使在遇到家庭暴力以后,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家庭暴力致对方伤残应付哪些责任?
一、家庭暴力致对方伤残应付哪些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遭受家暴对待是否可以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方能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遭受另一方的家庭暴力的,属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哪些证据能证明家庭暴力?
㈠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㈡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㈤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㈥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施暴方家庭暴力的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残的话,很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会面对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当事人来说,在遭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懂得收集证据,并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